2009年1月30日

婚前性行為,社會觀感的不等同

反對性解放的人主張:「婚前性行為有失風德以及破壞婚姻的神聖性,會造成社會的混亂。」
我想,大多數生活拘謹的人多半會支持這項理論,但問題就浮現了。剛剛上面的這種道德譴責式的反應完全沒有道理,因為每個對於自己所擁有的性觀念是屬於自己個人的自由,而法律與道德也並沒有特別規定你不能做這個與那個,換句話說,婚前性行為也必不然是道德上惡的行為。

相信此話一出,必會引來反對者的撻伐。他們會說 縱使法律沒有規範人不能婚前性行為,但這的確會為社會帶來了衝擊,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性觀念再也沒有概念可言,生活因而糜亂。我想這些理論也許太過於激進,因為他們忽略了社會變遷及人的價值判斷,所謂的婚前性行為真的是道德上不好的嗎?只要男女雙方在一個合理的判斷下認為可行,有什麼不可以?(雖然現在還是很多性伴侶之間都誤用這種價值判斷。)

因此,反對者通常都被譏為擁有”處女情結 ”。我們大多數都贊同婚前的自由戀愛可有助於瞭解對方彼此的感受,透過不斷的判斷與資訊的收尋我們才可以作為一個結婚的依據,好讓幸福更長久。(*出自想一想哲學問題)既然如此,那麼婚前性為就是不好的判斷以及了解的過程嗎?很明顯的,理由太過於獨斷,牽強。

這樣一來,一堆贊同者可以說是心花怒放了,既然我們不必遭受到這種傳統道德的束縛,因此婚前性行為是我的自由,你們在那邊叫什麼?贊同者當然可以找出一堆證據試圖證明他的信念是正確的,但如果太過於以偏概全,我想所有人的價值判斷將會失去它的意涵。反對者的理論固然太過於激進而沒道理可言,但我們也只能說他的理由不夠充份而已,難道反對者的出發點就是荒謬的嗎?難道婚前性為搞出一堆社會案例,你們能說那只是個案嗎?

我本身是個抱以不婚前性行為的人,但我從不反對別人不可以這麼做,只要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合理的途徑與健康的心理下所造成的必然過程,老實說,我也不能反駁他們的信念。我反感的是,很多贊同者大多誤用了這信念,這一切只是為了滿足性慾以及追求刺激感及新鮮感而做了一個偽善的解釋。因此我個人對於擁有這類想法的人是投以鄙視的眼光在看待。

既然你們反對主張婚前不應該性行為的人是荒謬的,且認為反對者的理由是不充分而太過激進,我也可以說你們再找藉口試圖美化自己的醜陋思想,既然如此,你們也在那邊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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